北京规范标底编制和使用
作者:首窗 发布于:2007-04-05 15:03: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和使用,保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是否设置标底由招标人自己决定。但是,当前大部分建设项目招标都设置标底,而且标底在评标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标结果。由于国家和北京市缺乏统一规范的文件规定,造成了标底的编制和使用方面问题较多。一方面标底成为投标人竞相攻关的对象;另一方面有的项目故意压低价格,造成建筑市场过度竞争,有的项目故意抬高价格,造成项目建设投资难以控制,也给“回扣”、“商业贿赂”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因此,针对标底编制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建委研究制定了《规定》,对标底由谁编制、怎样编制、如何使用、法律责任以及发生争议如何解决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据悉,该规定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标底编制和使用活动的政策文件,对于依法规范标底的编制和使用活动,保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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