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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采购方能持续发展——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探秘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07-04-02 15:30: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小到个人,大到整个人类社会,无不天天谋求发展、渴望发展。同样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也在思考着如何才能把政府采购事业推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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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孟瑜的体会是: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氛围是最重要的。“以构建和谐采购为中心,心里要装着和谐采购,行为要体现和谐采购,以构建和谐采购为最终目标。我们希望中心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要为构建和谐采购献一份力。”王孟瑜说。2007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构建和谐采购的工作思路就是:从治理商业贿赂入手,严抓规范、制度、规模,扩大采购范围,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推进和谐采购。

观念入手 狠抓治贿

  去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就非常重视。

  “我们首先抓的是思想意识问题,观念转变了,工作开展起来会事半功倍。”王孟瑜如是说。去年,该中心从思想教育着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对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采购中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在王孟瑜看亚,自查自纠工作很重要。去年该中心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个人重点排查“七是否”,单位重点排查“三是否”、“三落实”,中心每名工作人员都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切实做到了自查有措施,自纠有重点。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王孟瑜说,“中心认真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中心治贿工作的成功开展。”在去年的省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中心现场发放了“省级政府采购治理商业贿赂征求意见表”,认真征求各省直部门对中心各个工作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中心还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省直部门座谈会,征求大家对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看法、建议和意见,以及对中心治理商业贿赂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另外,中心还向广大供应商发放了省级政府采购征求意见表,请他们对中心的工作给予评价,征求供应商对中心采购程序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据了解,目前,该中心已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完善制度 规范程序

  在王孟瑜看来,要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氛围,就必须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采购项目能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去年,中心加大了制度和规范的建设力度。

  为加强对评标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去年,中心便开始对采购人参与评标的人数进行了限定。一般项目,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同时,充分发挥公证人员和监督部的现场监督作用,对采购人代表及部分专家的不当言行,坚决予以制止,全面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同时严格了采购结果发布审批程序。

  以前,个别单位因项目预算金额较小,自行补足中标差额,超预算采购现象偶有发生。“在完善的监督机制下,这种现象在2006年已经被完全杜绝。”王孟瑜表示。

协调关系 构建和谐

  “事实上,通过有效的沟通,许多质疑和投诉是可以避免的。构建和谐采购,实现中心与采购人及供应商的有效沟通是第一关。”王孟瑜说。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和谐发展,去年,该中心一方面想方设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省直部门及供应商的沟通和交流。

  去年,中心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了四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结合实际工作案例,将较为繁杂、呆板的法律、法规以及沟通技巧揉进具体的案例中,使中心工作人员在轻松愉悦中熟悉法律法规、学会沟通。

  同时中心还与时俱进,将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拿出来一起讨论,受到了广大省直部门的一致好评。另外,中心还通过发放无记名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合理化建议给予了积极采纳,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

  中心通过以上措施,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增进了中心与省直部门及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消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间的误解。去年省直部门及供应商的质疑次数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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