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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项目招投标须依法“一锤定音”

作者:殷文静 发布于:2007-04-09 13:06: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必须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招标投标工作一定要依法办事,坚持择优选强、确保质量。”在近日召开的南京市交通招投标工作会议上,南京市交通局局长庞顺根对从事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和建设单位提出上述要求。

   2006年,南京交通招投标工作由原来单纯的招投标项目监督,发展到招投标动态管理、后续管理等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招投标行政审批、合同备案、履约考核、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等工作也全面开展;圆满完成了投资大、技术要求高、涉及专业多的长江隧道、港口建设等项目招投标监管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通过招投标,择优中标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减少了人情关系的困扰,有效防止了交通招投标中腐败问题的出现;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强,促使交通项目的参建队伍,强练内功,无论是在人员和机械设备方面,还是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都通过竞争得到了不断的强化和提高。

   庞顺根要求,招投标领域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抛弃人情关系的困扰,履行好招投标监管的法定职责。因为工程项目只有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强,“一锤定音”,才能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还同时要求,要按合同严格施工管理,制止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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