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从3月起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7-03-30 09:16:18 来源:梧州日报
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苍梧县从3月份起,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据了解,该县实施的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苍梧县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中规定,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各单位各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不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要按照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协议供货的次序选择采购方式。此外,在同一年度里,采购人对同一采购项目不得采购两次以上。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