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8类报价“禁区”福建消防设施招投标有新规
作者:王勋 发布于:2007-03-28 15:25: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建设厅近日下发了《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公布了8类“报价禁区”。据悉,该《试行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这8类行为分别是: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最高控制价88%的;管材、电线电缆、阀门等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12%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金额低于招标文件或预算造价中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的;规费、税金不按规定计取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报价出现负数的;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技术标的设备清单与报价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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