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严查专项民政资金 超10万元要审计
作者:赵清源 发布于:2007-03-22 13:17:23 来源:山西晚报
3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上确定:今年,省民政厅将对专项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 执法监察,确保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5月起,对2004年至2006年民政部以及省市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敬老院资助项目,进行专项执法监察,8月起,对2006年度救灾、捐助款物和抚恤事业费,进行专项执法监察。各级民政部门将实行审计报告制度,凡是超过10万元的各类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全部要进行审计。重点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低保资金、社会福利、社会捐赠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全省城乡低保、救灾、五保户、城乡医疗救助,以及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全部完成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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