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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 考评供应商服务质量

作者:何幸 发布于:2007-03-21 16:17: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督促政府采购供应商不断提高和改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株洲市制定了《株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大宗采购供应商等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考评与监督。
 
  考评小组由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人代表、专家和有关监督部门组成。考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简便的原则,采取定期考评和暗访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的服务态度、业务素质、服务效率、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考核。定期考评每季进行一次,暗访考评不定期进行。采购办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对各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开展抽样调查,暗访考评。

  据悉,考评的直接依据是《株洲市政府采购服务质量考评卡》(以下简称《考评卡》)。《考评卡》分服务态度、业务素质、服务效率、服务价格四个考评项目,每一考评项目分四个档次:很满意(100分)、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在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时,由供应商将《考评卡》交采购单位填写后收回并妥善保管。

  株洲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汇总《考评卡》,并进行量化考评,定期或定项做出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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