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推行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出实招
作者:马列 发布于:2007-03-21 09:30:06 来源:麟游县纪委
麟游县采取四条措施,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
一是实行廉洁准入制度对招投标市场的全履盖。凡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设备及原材料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
二是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由建设、交通、财政、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开发等部门具体负责各自主管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廉洁守法档案的建立和投标企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资质的审查把关。
三是建立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联合查纠机制。纪委、监察、检察、发展计划、建设、财政、交通、水利、林业、农业、扶贫等成员单位按照宝鸡市招标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的规定,对各投标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加大考核工作力度。把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纳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和考核范围,对因招标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工作失察或主观故意,致使被限制进入县域境内招投标市场的企业、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资质审查把关不严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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