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7采购工作关键词
作者:黄卫 发布于:2007-03-16 13:52: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将从预算编制、规模扩大、制度创新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以促使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大预算编制指导力度
湖南省2007年将加强与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摸清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项目应采尽采。此外,要增强采购预算的约束性,即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与国库集中支付的配合;加大对采购人执行预算情况的监管力度,促使采购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加大采购范围拓展力度
2007年,湖南省政府采购规模计划比去年增长16.2%,达到105亿元。为此,湖南省将继续扩大采购范围,重点增加体现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的项目,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公共项目,以及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国债和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等;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扩大省本级采购规模,省本级要将公务机票、教材、车辆维修等纳入采购范围;扩大协议供货范围,在抓好新一轮汽车等协议供货的基础上,把零星家具等采购项目也纳入协议供货。
加大机制和制度创新力度
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权、采购权、支付权、验收权“四分离”制度。实行单位内部岗位牵制制,在采购单位内部实行采购项目计划申报、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现场监督“四个分开”;在代理机构内部,实行编制标书与组织开标、评标岗位分设;在监管部门内部,坚持集体审批采购方式、岗位交叉抽取评审专家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抓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制订《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实行标书论证制度,广泛征求供应商在技术需求、评分标准等方面的意见,确保标书制作的公正、科学、合理。坚持现场监督抽取专家和评标制度,对金额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采购项目实行随机抽取现场监督员的做法,并对评标现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三项检查”:对采购单位的执法检查;对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实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约供应商。
加大宣传和调研力度
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举办论坛和宣传活动。着重研究支持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贯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产品、国产自主创新产品和国货等政策措施。联合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垂直管理部门以及省管在长沙市区之外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亮点、焦点、难点等情况的宣传报道。
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
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职业道德教育,着手建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考核和培训体系。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全员签订自律承诺书,提升队伍的道德素质。
为确保上述六方面的工作落到实处,湖南省力争在工作方式和工作重心两个方面实现新的转变:一是工作方式由原来的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二是工作重心由原来的片面强调政府采购的基本功能向突出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转变。
相关链接: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黄卫谈2006年采购工作
短 评
依法行政是根本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2006年将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划分为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部分和日常监督管理两个部分,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职责分解,比如,依法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对九家省直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可以说,“依法办事”是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
有人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实,做任何事情,“法”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管是供应商,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都必须依法参与政府采购,依法操作,依法监管,只有这样,政府采购工作才能顺利地向前推进。
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来讲,如果做自身监管职责之外的事情,或者在处理投诉等方面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就很可能将自身陷于被动,所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就更为重要。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强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并且认真地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细分规范事项,可以使其监督措施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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