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分散采购被规范
作者:王红怡 发布于:2007-03-16 12:56: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分散采购监管制度,从2006年起就将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的主要采购活动纳入招投标统一平台内运行,分散采购不规范现象大大减少,采购资金节约率也呈上升趋势。舟山市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着力规范分散采购活动。
统一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舟山市规定单位的分散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向市招投标中心办理发布信息公告的登记,提交信息公告内容,由市招投标中心负责统一受理,并免费发送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其他省级以上指定媒体。已取得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权限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按规定自行发布采购信息,但需办理采购项目统一入场交易的登记,以确保采购信息公开。
统一开标评标场所 舟山市针对本行政区域特点,规定分散采购的开标评标活动在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内进行,并接受采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单位自行组织分散采购活动所需的开评标场地和相关服务均免费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则按规定标准收取场地费,使招投标统一平台的硬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统一抽取评审专家 舟山市规定分散采购项目所需评标专家,统一在开标前一天由招投标中心专人负责,评审专家必须在管理部门现场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由专人负责通知专家参加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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