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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 分项考评协议供应商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7-03-15 13:50: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今,随着协议供货在全国各地的陆续推行,采购人抱怨协议供应商不按投标承诺履约的事情也经常出现。如何促使协议供应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也就成了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思索的问题。

  近日,经过反复讨论的《荆门市市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规定将定期对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是:从协议供应商的服务量、协议供应商报表报送及质量情况、政府采购投诉情况、政府采购检查情况、采购人意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方面进行百分制的分项考评,评出优秀供应商和诚实守信供应商。

重视信息报送

  协议供应商报表报送及质量情况所占分值最高,占24分。要求协议供应商月报和商品信息报表(季报)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的得满分,每缺一次报表扣1分,报表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有的协议供应商可能会在信息报送方面作假,导致协议价格偏高,或以低格卖次品。针对这个问题,荆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黎清华认为:“从信息报送上去分析,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调查,防止在协议价格上出现问题,这也算一个可操作性强的监管点。”

检查与考评挂钩

  协议供应商是否按承诺履约,监管部门也不可能仅听采购人一面之词,而是对协议供应商进行检查。《办法》把监管部门对协议供应商的检查情况定为20分,即在政府采购执法检查中,供应商没有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得满分;被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被口头(或电话)要求改正的扣3分,被书面责令整改的扣10分,被通报批评的不得分。
 
  黎清华介绍,监督检查的结果不仅与协议供应商的处罚挂钩,也影响着供应商的考评得分,可更有效地规范其履约行为。

听取多方意见


  通过报表报送、监督检查等方式来考评协议供应商,规定协议供应商的服务量占10分,这都是荆门市分项考核供应商的内容。但为了使考核更客观公允,荆门市还很注重听取多方意见。

  规定采购人意见占10分,年终考评时协议供应商被采购人评为“满意”的得满分,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得5分,被评为“不满意”或没有得到采购人评价的不得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占10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为“满意”的得满分,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得5分,被评为“不满意”的不得分。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占6分,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满意”的得满分,被评为“基本满意”的得5分,被评为“不满意”的不得分。

  黎清华介绍,考虑到对协议供应商评价的客观真实性,荆门市要求参与评价的人员要做到公正公平,如果没与某协议供应商打过交道,不能妄自打分;对某个协议供应商满意或不满意要拿出实例来说明,以避免在打分时出现人为的偏高或者偏低的情况。

  此外,协议供应商在其他方面的表现占10分。比如,如果协议供应商积极配合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提供各类信息、资料等,可酌情给分。

评出两个级别

  按照公正、透明、分项考评原则,荆门市每年在协议供应商中评出“优秀供应商”和“诚实守信供应商”若干名。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供应商”,无须参加投标直接获得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为“诚实守信供应商”,可以在下一年度协议供应商招标活动中适当加分。
 
  不少协议供应商表示,这种奖励办法比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更有效果,今后更应诚信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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