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机动车集体投保
作者:蒙锡新 李林 发布于:2007-03-15 11:05: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从2005年开始,贵州省罗甸县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实行集体投保。2006年86辆车参加团体保险,节约96419元。在2007的车辆团体保险协议书上,除交强险外,无论是新保或续保,保险公司均按最大基准费率30%给予优惠,并明确专人负责,享受全天车辆保险热线服务,大大减轻了各单位车辆管理的事务和后顾之忧。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