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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 工程医疗成就“八连冠”

作者:刘建国 发布于:2007-03-02 16:37: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南省焦作市2006年以15.71亿元的成绩第八次夺得河南省省辖市政府采购规模总量第一名。2006年,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超额完成原计划的19%,节约1.99亿元,节支率达11.25%。其中,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的采购规模为13.32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84.78%;工程类项目的采购比重进一步提高,采购规模为11.71亿元,占采购总量的73.42%。

  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在全省遥遥领先,这与工程和医疗设备采购量增加不无关系。

工程采购有新突破

  2006年,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与发改、重点项目、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招标管理协作机制。

  对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涉及多部门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与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统一审核立项、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统一专家评委管理、统一采购过程监督、统一结果公示、统一备案审查、统一集中支付资金的管理模式;对政府性投资实行代建制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介入招标立项审核、项目资金落实、招标公告审查、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过程监督、中标结果审核和合同备案等管理环节。良好的协调机制,促进了政府采购管理在工程采购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2006年,焦作市老城区10多条道路大修工程、城市道路排水工程、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工程、城区河流治理工程、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修缮工程、市二医院门诊大楼修缮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图书科技两馆代建招标项目、市人民中学代建招标项目、市广电大厦代建的部分项目、市西部工业集聚区标准厂房代建项目等实行代建制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另外,经过与交通部门协调,2006年11月,市采购办介入省道常付公路常平—孟州段的施工和监理的招标监督管理,这标志着焦作市政府采购正式开始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履行监管职责。

  2006年4月份起,市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委、建委、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对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焦作市政府采购办一方面指派专人参加检查工作组,另一方面对工程采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分析和整改,组织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焦作市2003年以来所有经过政府采购立项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了清理检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诸多改进措施。共检查了1575个项目,涉及资金35亿多元,对工程招标采购中发现的擅自更改采购方式、改变中标结果、变更中标合同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医疗设备采购强化管理

  2006年,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与卫生、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设备、器械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市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议进行贯彻落实,要求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凡购置单项(个、件、套)5000元以上或批量10000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器械,均应实行政府采购。此外,还就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采购程序和方式、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了医疗设备器械招标采购的管理制度,完善了采购程序,创新了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焦作市各医疗机构依法管理采购、依法实施采购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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