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在全省范围内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作者:弓凤飞 发布于:2006-12-28 13:13:16 来源:山西商报
山西省财政厅在日前制定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从2007年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西省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意见》规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按规定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还指出,山西省要严把资产购置关,逐步建立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标准费用定额,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对大额资产处置必须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杜绝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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