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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公务用车实行统一保险

作者:钱续坤  王生勤 发布于:2006-12-28 09:21:02 来源:中安在线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务用车按时、足额参加保险,怀宁县政府采购中心经过精心准备,对全县所有行政和事业单位2007年上半年保险到期的143台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总保险费用为502402.22元,车均3513.3元,其中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车均950元,商业险车均2563.3元。

  该县政府采购中心为确定适合本县实际的采购方式,经过多方调查研究,在总结2006年度统一保险经验的基础上,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最终采取了综合评分的方式来确定每部车辆应承保的保险公司;评分细则是在认定保险公司资质的前提下,采取10分制进行计分,其中保险公司贡献率2分,服务效果2分,上年度考核1分,报价5分,得分最高者为该辆车第一承保公司,次高者为第二承保公司。与此同时,他们还制订了统一的询价文件,于12月6日发给在本县境内具有资质的4家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前由各保险公司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分单车对保险费用进行报价,并且成立了怀宁县公务用车统一保险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县政府办、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用车单位代表等7人组成。询价小组于12月12日召开会议,统一开标,综合各保险公司资质、报价、服务以及对我县的社会贡献等因素,分别确定了本次询价的143台车应承保的保险公司。

  据该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12月27日介绍,该县已经对各用车单位发放了车辆统一询价结果通知书,并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了车辆承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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