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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对东部盟市财力支持达121亿元

作者:李永桃 史生荣 发布于:2006-12-27 13:27:47 来源:内蒙古日报

 截至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对东部盟市的返还性收入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共计121亿元,占全区盟市的55.1%,比2004年增加37.4亿元,递增22.7%,高于全区盟市平均增速5.3个百分点。 

    此次分配给东部盟市121亿元的转移支付资金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为24.1亿元,占全区盟市的72.6%,递增28.6%,高于全区盟市增速6.4个百分点;激励性转移支付8.7亿元,占35.2%,递增104.6%,高于全区盟市增速71.6个百分点;缓解其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10.1亿元,占73.2%,递增20.8%,高于全区盟市增速7.4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转移支付补助9.9亿元,占65.1%;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8.7亿元,占60.8%;调资转移支付31.9亿元,占54.1%。这些补助资金对于保证东部盟市旗县重点解决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等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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