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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执法检查有后招

作者:朱苏炜 发布于:2006-12-27 10:34: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针对今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情节轻重,由区财政局和区监察委联合向8家预算单位发出《政府采购检查情况反馈表》,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向4家预算单位发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限时报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区监察委。长宁区将从明年起把政府采购执法检查纳入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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