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户外广告收费所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
作者:刘磊 李璐 李甲 发布于:2006-12-26 15:11:32 来源:临沂日报
市政府近日出台《临沂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收费,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财政局具体实施。
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政府通过出让公共资源经营权取得的收入,是城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属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建设等支出。
户外广告经营权将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招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拍卖机构办理招标、拍卖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或拍卖机构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招标拍卖活动在相应的招标、拍卖交易场所进行。
财政部门是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权招标、拍卖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拍卖活动实施监督。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甘肃省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启动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