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签订承诺书
作者:萍乡市采购办 发布于:2006-12-30 16:58:57 来源:江西政府采购网
我市电脑、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协议供货商签订“萍乡市市本级单位协议供货承诺书”成为其中亮点。
供应商从产品质量、服务等方面做出的承诺,使我市协议供货的顺利进行有了基本保证。为了更好地规范协议供货,除了将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及标准、协议供货有效期、协议供应商的品牌及服务、协议供货程序等明确以外,还要求协议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承诺书。即保证提供的产品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单位要求的合格产品,承诺为采购单位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单位要求的服务;保证按投标优惠幅度执行供应价格并及时更新价格,且不在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并保证不因价格折让而降低服务标准或在质量及附件配置上以次充好,故意降低质量或减少应当提供的标准配置;保证严格按照投标产品协议供货方案中的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的内容向采购单位提供售后服务及维修;如违反规定,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罚。在协议供货期内,如发现协议供应商有违反招标、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其他规定或承诺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协议供货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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