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四项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效果好
作者:岳峻 发布于:2006-12-21 09:45:37 来源:长治市新闻中心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实施采购、验收、付款三个环节相分离的办事程序。二是强化过程监督,重点把好信息发布关、资格审查关、评委选定关和招标公正关。三是强化纪律监督,严明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并在社会上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采购任务27项(次),其中重大采购3次,集中采购金额485万元,比预算金额533万元节约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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