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技资金管理首次引入第三方监理
作者:解悦 发布于:2006-12-20 15:07:57 来源:南京日报
记者昨从市科技局获悉,新出台的《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实施管理和验收等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控制。
据悉,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按财政支持经费额度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在50—200万元的项目为重大项目。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之间,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大项目进行监理,可以有效规避科技资金风险发生,财政资金的配置也更加合理公正。
咨询专家实施回避制度新办法特别强调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在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都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活动,将专家咨询意见作为科技管理与决策的参考依据。据悉,以往咨询专家库比较“粗放”,专家分类只到二级学科,筛选专家时必须凭经验进行选择。以二级学科材料学为例,向下还可细分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有机材料、无机材料等,如果只到二级学科,专家难免会“隔行如隔山”。为此,科技主管部门将调整专家库结构,重新梳理,分类到三级学科,并实行动态管理,使专家库更加“精细”,项目咨询也更加有的放矢。入库咨询专家要遵循回避原则,当咨询事项与专家有利益关系时,专家要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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