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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公路实行管养分离 公路养护可承包个人

作者:单纯刚 发布于:2006-12-05 13:00:30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在河南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2007年年底前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行管养分离,农村乡道及村道的日常保养可承包给沿线村民。 

  据介绍,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该省提出的管养分离中明确省交通厅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编制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建议计划;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县道养护和乡道、村道中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实行计量支付,合同管理。乡道及村道的日常保养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沿线村民。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也可采取聘用、委托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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