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福建总队把握“三个重点”
作者:吴远华 薛磊 发布于:2006-11-29 16:15: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以落实《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暂行规定》为主线,以转化业务培训成果为重点,积极探索,在谋求采购效益上下功夫。”武警福建总队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物资采购工作把握了三个重点。
截至目前,2006年武警福建总队全年完成采购预算2351.69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042.52万元,节约经费309.17万元,节支率达13.15%,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物资集中采购任务。
创新采购方式
武警福建总队根据不同物资及到位时限要求,按项目需求列出采购实施计划表,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此外积极与地方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合作,利用地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谋求在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方面进行合作。
对需求频繁、数量较小、金额不大、品目繁杂,或含有一定的技术指标要求,且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连续供应和服务的货物,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对采购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物资,借助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品牌的平台,实行协议供货采购。2005年以来,将招标周期从一个季度缩短为两个月,在用户编报采购计划的同时,采购机构及早与用户取得联系,在确定技术和商务需求后,先制作招标文件,在采购任务到达采购部门的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从而缩短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
扩大采购规模
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要求事业部门将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的物资全部纳入采购预算,还对物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进行多次修订完善,以有效防止一些部门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时间紧急为由规避集中采购,从规范采购预算编制的角度保证了集中采购的规模。此外,还将那些功能相近的同类采购项目或配套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组合在一起,作为综合项目进行操作,有效地扩大了采购规模,使相应的采购业务能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条件,提高了经济效益。
提高服务质量
武警福建总队印发《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指南》进行业务指导,并利用信息网络对有关、法规、政策和进行宣传,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采购部门牵头用户与供应商建立采购质量跟踪反馈制度,了解采购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督促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主动延伸采购标的质量监督,使物资保障效益持续提升。
今年,总队通过政府采购,为部队配发电脑298套、打印机266台、训练器材55950件(套)、车辆附属油料12570公斤等实物,由供应商配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和培训。在这些采购中,规模采购的优势、现代物流的运用和供应商周全的服务,得到各级领导和部队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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