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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事业单位预算经费标准提高 新增安排了邮电费

作者:宋光亚 发布于:2006-11-14 11:24:18 来源:江南都市报

 为进一步保障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费需要,南昌市提高了2007年市本级各单位预算经费标准。 

    据悉,2007年南昌市部门预算编制中新增安排了邮电费,适当提高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定额标准。邮电费定额标准根据单位编制人数定为每人每年1000元;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未使用电梯的单位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使用电梯的单位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进驻红谷大厦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水电费定额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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