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6年节支近千万元
作者:林辉 发布于:2006-11-13 14:24: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重庆市潼南县严格按照"廉洁、高效、规范"的原则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政府采购,打造阳光采购工程,近6年共实施政府采购总额6941.12万元,节约资金928.2万元,节支率达13%。
据了解,潼南从2001年推行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始,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加油、保险,办公、教学、医疗设备和药品、机动车辆购买及工程建设等纳入统一管理,进行集中采购。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该县建立计划、操作、结算、档案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主动邀请县监察局、审计局、用户单位代表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强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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