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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刘佳 发布于:2006-11-10 10:16:09 来源:长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守约信誉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采购单位、供应商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后续监督工作水平和服务工作质量,长宁区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制度”,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应加强采购项目后的跟踪管理服务跟踪,特别是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后的延伸服务,政府采购代理通过上门、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采购项目的运用情况。做好项目随访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通过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对发现供应商有严重质量问题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情况依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立采购项目跟踪随访服务制度有利于提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的满意度,有利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估,有利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截至目前长宁区共进行了171次随访工作,对于集中反映出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不够及时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协调处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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