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构筑源头治腐防线
作者:曾庆福 陈炽 邓海 发布于:2006-11-06 16:43: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强化监管、封堵漏洞等措施,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抑制了腐败,进一步筑牢了源头治腐防线。
郴州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把公开、透明放到首要位置来抓,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努力构筑“阳光采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规章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全市各单位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办公耗材、公务招待、大型会议等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活动的政策、程序、信息、结果、纪律、服务承诺实行全部公开,按规范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聘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任监督员,全程监督采购活动。对未按规定自行采购的部门和单位,市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报账支付。
据悉,郴州市建立健全了供应商信息库、评审专家库,并对各单位的采购联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此外,还拓宽了政府采购领域,扩大采购规模。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料定点印刷、机动车辆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公务出差协议宾馆等采购工作。
据了解,2006年1~9月,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83亿元,节约金额9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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