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采购亮化工程
作者:徐孟庭 王显锋 发布于:2006-11-03 10:5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安徽省涡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该县文化广场改造工程实施了政府集中采购。该项工程分为喷泉改造和灯饰安装两个包段,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接到采购任务后,县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规范运作,依法择优选定了中标供应商,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制作询价函时,采购中心合理分包,细化工程内容,明确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严格审定各项条款,清除带有倾向性和歧视性的规定,积极为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
向江苏、广东、上海等地9家资质齐备、实力较强的企业,发出了询价函,最大限度地公开采购信息,确保充分竞争。
在评审过程中,邀请采购单位代表参加,依据询价函规定的评标办法,结合报价、施工方案、质量、服务承诺等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喷泉改造工程由江苏宜兴市某水景设备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6.74万元,比预算节约0.83万元;灯饰改造工程由江苏扬州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46.83万元,比原预算节约1.81万元。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利益,明确双方责任,要求双方严格履约。特别是在付款方式上,规定了分期付款,预留质保金,确保施工企业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同时,也规定了采购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努力为施工企业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及时拨付货款。
目前,该项工程已竣工验收,喷泉和灯饰均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提升了设施档次,亮化了文化广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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