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谋划未来
作者:张恩莲 杨先祥 发布于:2006-11-02 11:46: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贵州省黔东南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近年来通过出台各种制度等方式,严肃政府采购纪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成绩的基础上,黔东南州也在酝酿着新的发展思路。
强化联合监督检查
黔东南州制定了《黔东南州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纪律》、《黔东南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黔东南州财政局各职能科室非常注重相互配合,比如国库科、会计核算中心等职能科室不见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批文,不予拨款和账务确认等,加强了采购资金各环节的监督。州财政局采购科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比如把采购项目的政策依据、信息的发布、开标过程的现场监督,是否有规避政府采购或擅自采购行为等列为监督检查内容。
此外,黔东南州还建立了财政、监察、审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监督机制。2004年州人民政府布置并组织了由州财政局牵头,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建设局组成的检查组对17个县、市、区及州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政府采购法》、《黔东南州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金的集中支付情况及各县、市、区的机构调协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下加以纠正、整改或重新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采购行为,严肃了政府采购制度,保证了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不落空。
建立采购统一市场
今后,黔东南州将要发挥中心城市的市场功能作用,建立区域采购统一市场。这是因为黔东南州内各县、市的市场发育不健全,又不具备建立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的条件,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往往不愿意为了一个小项目前往竞争,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州县上下联动的统一采购市场。这样以来,能集中到州级就集中到州级统一申报采购,不能集中到州级采购金额又较大的(汽车除外)项目,交由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统一运作,这样既解决了县级供应商不足、评审专家难寻的问题,同时又实现了“阳光作业”。
推行协议供货
为了解决零星、小额、急需的采购,方便各单位,节约采购成本,黔东南州要对各采购单位的耗材、小额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项目通过统一招标,规定下浮率,实行协议供货。黔东南州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州17个县、市、区推行协议供货。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河北认定代理机构
下一篇:山东枣庄完善制度促成效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