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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规范采购各环节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6-11-02 11:42: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加强管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这是《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初衷。驻马店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职责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着重强调,对政府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使驻马店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好的参照。

当事人职责划分明确

  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职责予以细化,可以避免在项目委托、验收等环节出现混乱。驻马店市就在这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比如说,规定采购人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受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并依法书面答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具体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事项;组织实施分散采购等。而采购代理机构其职责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并依法书面答复;编制评标报告,保存采购文件等。此外,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的供应商也需按照法律要求做。

严格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反映采购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安排的年度计划,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这样的认识,驻马店市在采购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规定得比较严格。“按要求编制,经审核汇总。”严格的规定要求财政部门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编列不全的部门、单位,不予批复年度预算。

  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即便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也应按预算调整的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此外,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计划,于批复预算后二十日内汇总上报财政部门。没有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采购方式变更受约束

  “遵循一定的采购程序,严格按照采购方式采购。”驻马店市尤其强调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等方面的规范。

  从执行采购计划时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到上报具体采购计划,这是关键的一环,绝对不允许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采购。

  从采购方式的确定、到采购项目的委托、采购文件的备案、采购公告的发布、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到合同的签订及验收等过程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做,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尤其是对采购方式的变更做了出规定,对本该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只有在出现了不得已的情况之后,才能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是必须经市级财政部门批准。诸多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约束。

管理与监督并重

  在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方面,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审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协调全市政府采购管理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各主管预算部门是本系统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相关规定报财政部门备案。

  此外,驻马店市也强调财政部门、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在监督中尽职尽责,以使驻马店政府采购工作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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