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南邵阳公务车采购首次采用协议供货

作者:傅华亮 覃勇杰 发布于:2006-10-18 16:23: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南省邵阳市近日首次采用协议供货形式,对公务车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

  据了解,邵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汽车销售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到汽车销售的价格是随市场变化而变动的,在一定的协议供货期内,不宜确定具体的协议供货价格。因此在招标中投标单位对政府采购的车辆,以采购单位与协议供货单位双方协商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经销的不同品牌,可以选择优惠率或优惠额两种方式给予优惠。此次招标涉及的车辆包括小轿车、多功能商务车、轻型客车、越野车等车型,市区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汽车经营公司销售的几十个品牌参与了投标。经专家综合评议推荐,确定了9家公司为协议供货单位。本次协议供货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试行至2007年4月底止。根据招标结果,车辆的优惠率一般在2%左右,每台车的优惠额在800元到5000元之间。同时考虑到少数车型在本地缺少竞争,一旦出现协议供货单位提供的车型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或者所报的价格与非协议供货单位相比过高的情况时,允许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规定的其他方式采购非协议供货单位车辆。

  今后,邵阳市各采购单位可按需求直接对采购车辆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结合各协议供货单位提供的优惠率或优惠额来确定成交价,采购单位能够享受到比市场价更加优惠的价格,可大幅度地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的时间和资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