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九措施建治贿长效机制
作者:赵维晶 发布于:2006-09-25 15:15: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临沂市采取九项措施,探索建立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争取将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批复的预算执行。三是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支出不予支付。四是大力推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五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督导和监管,促其不断完善评标定标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六是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制度,发挥供应商的监督作用。七是逐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协议供货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八是逐步实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用分离、随机抽取。九是构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凡涉及商业贿赂的当事人,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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