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
作者:相福海 发布于:2006-08-09 10:59:07 来源:日照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运行程序,促进廉政建设,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莒县采取多项措施,建立起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该县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开展了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所有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单位规避政府采购、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9个方面、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开标前泄露标底等6个方面是否发生不正当交易,并由此引发商业贿赂行为;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离,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节支效果;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对政府采购资金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同时,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机制,完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凡涉及商业贿赂的当事人,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予以公告,并逐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协议供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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