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规范采购管理整治商业贿赂
作者:尹凤斌 潘冬军 发布于:2006-08-09 10:47:40 来源:江南时报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灌南县将政府采购领域作为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突破口制定六项措施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厉打击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规范对采购单位采购资金的审核批复;二是大力推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降低单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的,扩大公共招标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单位的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注重采购效益和效率的同步提高,定期对定点供应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撤消不合格单位的定点资质;四是健全完善供应商投诉制度,发挥供应商“知情人”的监督作用;五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监督,凡涉及商业贿赂的当事人,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六是实行“管采分离”,将采购职能独立出来,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专门负责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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