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书商返回款33.5万 邮电大学三人受审
作者:时新 发布于:2006-08-09 10:27:47 来源:重庆时报
重庆邮电学院(现已改称重庆邮电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原三名工作人员昨日被推上南岸法院的被告席。其中两名干部被控贪污受贿,另一名工作人员被控伙同前两人贪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涉案的33.5万元是否构成贪污争论较大。
被告人李某(男)曾任重庆邮电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被告人冯某(女)在该中心教材部任干部。被告人李某(女)曾是该中心工作人员。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男)、冯某、李某(女)在该中心购买教材的过程中,多次私自扣下书商返还款的5%,用于三人私分,涉案金额达33.5万元。此外,李某(男)还被控在购买耳机的过程中,受贿9000元,冯某被控多次收受书商私自给她个人的2%的“暗扣”,共计受贿7万余元。李某(女)2001年已退休,只参与私分退休前几笔回扣。
据介绍,案发后三人共退赃40余万元。李某(男)除了交代伙同另两人分了33.5万元的事实后,还主动交代,2000年到2002年期间,江西某电子公司业务员龚某在向他推销耳机的过程中,他每副耳机“提成”2元,共收受对方9000元回扣。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3人在收到书商返还款后,在没有上报学院入账的情况下,私自截留瓜分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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