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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 开足动力促采购

作者:刘建国 发布于:2006-08-08 14:35: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已推行多年,但要使各预算单位自觉接受和遵守,达到深入人心,还需要一定的过程。焦作市财政部门通过借助“三个动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影响,有效地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示范带动力  

  焦作市财政局从2001年开始,每年都要组织几次县(市)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座谈会和异地观摩活动,探讨工作中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年终还组织进行工作评比表彰,推广县(市)区中的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措施。

  2005年,在开展全市财政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中,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专门列出进行评比推荐,并进行隆重表彰。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极大激发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

市县联动力 

  针对县级政府采购规模小,信息渠道不畅、规范化管理程度较低、人员素质亟需提高等问题,焦作市提出了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促进政府采购区域性协作、实现市县联动的构想。
 
  从2003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县政府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全体人员共同参加的培训和考试,尝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发挥市局“焦作政府采购”网站的平台作用,扩大县级政府采购影响;目前,焦作市所辖县市、区每年的政府采购规模已占全市的近50%。

效能驱动力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对有效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方面工作出现问题,可能会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政府采购工作难以开展。多年来,焦作市财政部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特别是近二年结合全市开展的“效能革命”和“效能升级”活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形象,赢得了政府采购相关各方的认同和支持,增强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驱动力,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凡列入当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直接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采购申请,简化财政内部审批环节。
 
  立项即办制 凡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报送采购计划的当天,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采购资金、审核采购方式、下达“政府采购立项批复书”,并同时批转到预算单位选择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结算即办制 凡经审核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手续齐全的,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当即出具付款证明,并递交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办理结付款手续。

  阳光操作 公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标准,推行人性化服务,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做到客来要迎、客走要送、进门让座、微笑接待,严禁言语生硬、态度蛮横的“衙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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