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招投标要建信用档案

作者:梁建恕 崔闻博 发布于:2006-07-26 11:00:12 来源:金陵晚报

  昨天,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实施,今后,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将建立信用记录,记录不良者,将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同时,《办法》还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