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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作者:张才蓬 发布于:2006-07-26 10:28:21 来源:信息日报

  25日,从赣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赣州市将于近期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在已公布征求意见的讨论稿中,提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开标、评标全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并妥善保管监控资料。

  讨论稿提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开标前的2小时内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专职岗位人员当场通知已抽取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会。通知中不得透露工程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人名称等应保密的内容,有形建筑市场应建立电话语音自动通知系统,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对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过程实施监督。

  对进入评标区域的有关人员(含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有形建筑市场应指派专人予以核实、登记并实行持证(挂牌)上岗,人员出入情况应予以记录,通讯工具应交由专人统一保管或设置信号屏蔽系统,切断评标区域内外的通讯联系;各有形建筑市场应当尽力完善开评标软硬件实施,设置评标场所和监督场所,监督人员和业主代表在监督场所内开展对评标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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