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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委实行首问负责制

作者:蒋彦鑫 发布于:2006-07-26 09:34:01 来源:新京报

  从8月1日起,对于前来咨询或者办事的人员,北京市规划委将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第一人要全权负责相关问题的解答。同时,对于建设单位的申报件,经办人员必须在收到案卷5日内进行安排。

  为了更好的为建设单位等服务,北京市规划委下发了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对外接待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名字、权限负责范围、对外接待时间、接待地点等,都对社会公布,从而利于办事的人员节省时间。对外接待人员应该实行首问负责制,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前来办事情,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事项,应当进行详细解答;对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应当与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联系,然后告知被接待人。据北京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强化此项制度,可以避免工作人员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针对已收件的规划许可和其他规划审批事项的申请,规划委经办人员将于收到案卷的5日内,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负责进行处理。

  规划委要求,对于对外接待人员无故离岗、逾期不与建设单位联系的,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对接待人员行政效能和廉政建设方面有问题的,市民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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