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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为招投标特邀监督员

作者:王铭婧 发布于:2006-07-25 11:09:37 来源:江南时报

  南京市政府将邀您一起监督本市的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昨天,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及从业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视情节禁止其在三年以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该《办法》还要求今后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也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办法》的监管是对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进行规范,一是建立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及从业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视情节禁止其在三年以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二是建立评标专家考评制度,定期对评标专家的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参加评标和培训情况进行考评。对评标专家进行违规暂停该评标活动的,将其行为载入信用档案,向业内通报,并视情节暂停该评标专家一至三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资格。同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要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准备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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