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清欠企业将禁止参与土地招投标
作者:江建斌 发布于:2006-07-10 11:21:12 来源:福州晚报
据了解,凡是未按要求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或个人,今后将被禁止参与福州国土资源工程的投资建设活动。 据了解,根据建筑业企业网上填报,全市原先共有拖欠工程项目596个,拖欠总额20.0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5.76亿元,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拖欠14.29亿元。截至今年7月5日,据网上统计,全市共解决拖欠工程款18.81亿元,总清欠比例93.79%,政府投资项目清欠5.55亿元,清欠比例96.35%,其中清欠比例已达100%的有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罗源等9个县(市)区。目前全市网上项目还有88项未解决,涉及金额1.24亿元。 据介绍,福州市接下来将强化清欠政策措施,加快房地产业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进度。对未按要求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企业或个人,市清欠办每月向发改、国土、规划、房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禁止这些企业和个人,以其本人的名义或者投资入股单位的名义参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出让,禁止其投资方、股东参与政府有关国土资源工程的投资建设活动,限制其参与政府特许的国土资源行业经营活动。对存在拖欠款未按协议偿还和结算的房地产企业,要暂停其新项目的规划和施工审批、新竣工项目的备案、产权登记和房地产开发贷款。要严格市场准入,对抽逃资金,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记入其信用档案,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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