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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 工程审计机构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刘长林 发布于:2006-07-06 09:17: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获悉,常州市通过政府采购择优选择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的社会中介跟踪审计机构,审计经费将由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只有经过评审专家评审,中标以后才可以参加常州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江苏省常州市政府采购处处长丁焕利说。

  据丁焕利介绍,此次跟踪审计项目评标时做出了新的尝试。不但邀请了外市、外单位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而且要求参加评标的评委必须具备与招标事项相应的执业资格,同时评标过程要在市纪委、市财政局、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评审结果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公示。

  据悉,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后,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面临着跟踪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依据相关规定,常州市审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用了中介机构参与跟踪审计,从而增强了跟踪审计的功能。

  为规范招标行为,2004年常州市审计局制定了《常州市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参审机构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特邀建设单位及财政部门代表参与评标过程,引进了外部制约机制。

  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跟踪审计参审机构招聘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2006年5月,常州市审计局与财政部门协商,由常州市审计局依据年度审计任务,制定聘请中介机构的具体计划,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中介审计机构,审计经费也由市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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