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作者:刘华 邵勇 姚涛 发布于:2006-07-07 17:06: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出台了《廉政建设制度》、《内部业务操作规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开标工作程序》、《政府采购5种采购方式操作规程》等内部规章,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另外,中心科学设置评标条件,细化、量化评标分值,减少主观因素对评分的影响。在采购过程中推行两阶段定标法,即第一阶段的资格预审和第二阶段的商务报价。确保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进入第二阶段的商务报价,把信誉不好、资质较差的供应商挡在门外。
截至目前,中心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公证机关的监督公证下,开展货物类公开招标10次,金额304.14万元,与预算相比,节约财政开支44.9万元,综合节支率达7.8%,没有出现违纪违规招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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