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强化监管
作者:窦全亮 发布于:2006-07-07 09:46: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依据年初以来对部分县(市)区工作调研情况,结合本市2006年的工作要点,特向各县(市)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强化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
科学制定采购目录 要求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加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力度,使2006年度采购规模达到财政支出的10% 以上,实现采购规模的稳步增长。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要求各县(市)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格依据批准的预算进行采购,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扩大宣传力度 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制度上墙、编印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首先,加强与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监督部门之间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其次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程序,明确内部工作职责,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第三,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办法,提高监管水平。
信息公开透明 做好采购信息的发布、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程序的进行、评标委员会(谈判或询价小组)的组建等基础监管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要及时、准确和稳妥地处理质疑与投诉,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建全监督机制 经常组织采购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的方针,做到惩罚严明。同时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重点监管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以此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廉洁高效。
坚持考核紧抓落实 依据年终考核办法,重点对县(市)区的以上各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另外,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新乡将尝试“县市区联动采购”模式、充分发挥区域联动的作用,在县市区域范围内实现政府采购资源统一配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使新乡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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