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严防商业贿赂
作者:陈锦林 高振华 发布于:2006-06-29 10:35: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6年泰州市在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将按照中央及上级部门要求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潘晓鸥说。规范与规模一直以来是泰州市政府采购的两大主题,按照以规范促规模的思路,泰州市政府采购成绩卓然。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4.41亿元,节约资金约1.97亿元,节支率达到12%。据泰州市财政局透露,2006年依然是全国政府采购的规范年,泰州市将继续严抓政府采购规范管理。
完善制度 依法采购
“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规范管理的基础,近年来泰州市从未放松过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潘晓鸥说。
据了解,泰州市出台了《泰州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泰州市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细则》、《泰州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了泰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制度。同时,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创新工作方式,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切实保障了政府采购依法管理有据可依。
强化管理 全程监督
实施政府采购,就是要将公共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防治腐败。潘晓鸥介绍了在实际操作中,泰州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主要内容。
事前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泰州市财政局公布了政府采购办事程序、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承诺,聘请政府采购协管员,设立监督及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事中 专家把好评审关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采购关,对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由评委会选择、确定供应商,使公共权力的运行处于公众监督之下。
事后 审计、监察不定期检查 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和处罚措施。通过日常不间断的监督检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沿着科学、规范、健康的轨道发展。
摸清环节 严防商业贿赂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泰州市各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协调运作。潘晓鸥指出:“下一步将重点围绕七个方面抓落实、求突破。”
深入扎实地搞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按照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突出加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法规和从业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全省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政府采购运作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环节,重点组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畅通财政系统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推行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淘汰机制,引导供应商加强自律;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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