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招投标交易情况要书面备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6-06-29 10:29: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江西省南昌市招投标管理部门透露,南昌市将重拳出击招投标违法行为,今后,招标人(出让人、转让人、采购人等)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揭牌、拍卖时必须接受市招管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到场监督,并将招标投标交易情况书面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据悉,对参与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组织的人员,违反有关招标投标交易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由南昌市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日照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开始
下一篇:黄冈 专家先承诺后评标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