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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大审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

作者:赵素冰 发布于:2006-06-28 11:24:02 来源: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从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干部培训班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开明建议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实施审查批准,对于不合理或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人大坚决不予批准或暂缓批准。 

  不合理项目人大可不批

  在培训班上,威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国华介绍了对政府投资审查方面的经验。“做预算的过程就是一个切分蛋糕的过程,如何把有限的蛋糕切得更合理,就是要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对于预算审查监督,威远县已经形成了“部门申报编制,财政平衡审核,政府研究同意,人大审查批准”的工作程序。对于需要政府财政投入的投资项目,县人大专门成立了项目预算资金评审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审查决策是否科学、前期准备是否充分、预算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了保证预算审查监督的执行力,当地人大出台了《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

  马开明表示,省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将审查政府预算与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结合起来,并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实施审查批准,对于不合理或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人大坚决不予批准或暂缓批准。至于四川何时出台相关的规定,省人大预算工委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

  省人代会将审批所有部门预算

  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部分人大代表反映看不懂预算草案,提不出实质性意见。今年,省人大将督促进一步细化预算。细化预算的一个具体措施就是编制部门预算,并将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今年,省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已达64个,明年还将继续扩大上会数量,并逐步实现所有部门的预算都要上会。在审查预算时,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将成为重点。

  省人大还将积极推动预算公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马开明还建议结合预算法的修订,研究制定《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并制定可供具体操作的预决初审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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