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安徽“黑名单”治医药招标采购商贿

作者:卫安 发布于:2006-06-27 15:36: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介绍,该省建立了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该省卫生厅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八部门联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凡列入“黑名单”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供应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的投标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此次重点治理的五种情况为: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有关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安徽省要求,严格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的招投标活动。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