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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锁定”工程采购

作者:汪朝朝 发布于:2006-05-24 13:22: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工程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也是难点,抓好工程采购是发挥国家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财力使用效益的重要一环,湖北省红安市通过多方协调、典型示范的方式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运作,取得显著成效。

  2003年初,一场事关公路建设工程进“笼子”的政府采购“准官司”拉开了红安县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序幕,当时,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的红安县天台山公路建设项目到底该让主管部门招标还是由政府采购招标引起极大争议,经过纪检委、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以及政府采购办公室和红安县领导的协商,最终争取到此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随后的招标实践证明了政府采购的招标主持能力和客观公正,在全县引起反响。

  自此,红安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先后将当年的退耕还林工程、公路绿化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工业园建设工程、董必武纪念馆改造与修缮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尤其是公路绿化树苗的采购,过去由主管部门采购,胸襟4厘米的樟树苗30多元一株,实行政府采购后,同样规格的树苗只用12元5角就采购到位,为此县直机关干部为公路绿化集资的资金减少了一半。

  自2003年至2005年,除水利建设工程因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招标外,其他凡发生的县域内的政府投资或国债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均锁定到政府采购运行方式之列,过去由采购办直接、现在由综合招标中心组织的工程采购招标共22次,询价采购6次,竞争性谈判1次,批复零星配套材料实行分散采购5次;工程采购合同金额5587万元,其中实行国库或财政其他部门直接支付1726万元。比照各项工程的初始预算,共节约资金1200多万元;工程采购占政府采购的比重3年来年平均达到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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