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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源头反腐的前哨阵地——反贿 集采机构在行动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6-05-24 13:09: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谁坐这个位置就是死。”在审判庭上,原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汪国栋因涉嫌受贿,在接受审讯时不经意说出这样一句话,发人深思。汪以自己的标准来测度所有人,其夸大之处自不待言,但我们更应看到的是这话对集采机构的警示和提醒。
 
  无论从集采机构在提高采购效益,规范采购行为所起的作用,还是每年代理的大规模的集中采购项目,都充分显示出其是政府采购领域的执行主力。因此,集采机构的健康发展,对政府采购事业的顺畅推行至关重要。

  财政部将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之一,也是关注集采机构的健康发展。如何正确看待和执行这一工作,对集采机构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那么,集采机构是如何看待这一工作的?又是如何回应这一任务的?

  认清真相:贿赂非源于政府采购

  “无庸讳言,政府采购领域确实存在商业贿赂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董信军表示。同时,他也指出了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关人员或有权审批部门人员实行现金实物回扣,或软回扣。

  但商业贿赂是否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的?真的由分散腐败变成集中腐败了吗?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说,那是某些人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不到位造成的。他认为:“商业贿赂主要出现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之前以及实施过程中。制度实施之前属于分散采购,毫无规范可言。无庸置疑,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是治理腐败的一个有效措施。而在制度推行中出现商业贿赂问题,这就要求向纵深发展,反思政府采购制度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应该怎样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反贿赂 集采机构是前哨阵地

  商业贿赂不但不是来自政府采购,事实上正相反,政府采购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国家打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战略措施之一。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吴继勇认为:“商业贿赂不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的。在出台政府采购制度之前,有些采购人购物拿回扣,恰恰是政府采购制度有力地遏止了商业贿赂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扩散。”这其中当然也包含了集采机构的作用。由于直接面对供应商,在某种程度上,集采机构无形中担负了反腐“第一道防波堤”的功能。

  当前,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政府采购领域是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而集采机构在政府采购领域的重要地位,更让其在反商业贿赂这一艰巨任务中义不容辞,成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前哨阵地。

  集采机构能够担负起这样的重任吗?

  积极行动 构建反贿前哨阵地

  据了解,很多集采机构根据财政部下达的精神,主动在采购中心内部出台了各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担负起反商业贿赂的前哨阵地的重要角色。

  集采机构接受委托的环节主要包括:编制标书、发信息、抽取评标专家、专家评委的评标、定标环节、合同履行验收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对此,集采机构都在研究如何避免各个环节出现商业贿赂问题。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还出台了各种预防措施。例如,第一,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工作机制。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网上现场直播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公开透明,达到社会有效监督的效果。同时引入供应商参与集中采购过程监督机制。第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

  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也专门制定了预防方案,从方案的内容中可以看出他们对各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考察,吸纳了各省利于规范的先进做法。包括:建立项目专家、供应商论证制度;通过高科技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的抽取以及评标过程;为了监督集采人员因碍于面子不好当面对采购人或专家的不当行为提出警告,专门设置监控室,且警告的声音也可以进行变声处理;举报制度;内部工作流程遵循实行和决策分开的原则;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等等。

  建长效机制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之一,集采机构充分搞好自身建设,履行好所担负的职能,这是集采机构第一位的任务,也是整个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仅依靠集中采购机构自身的努力也是不够的。业内专家认为,要想建立一套长效的反商业贿赂机制,必须将集中采购机构的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结合起来。在这方面,集采机构也有一些深入的思考。例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以及操作人员的管理机制。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吴继勇认为,首先,应从中央到省、市(地区)建立一个行业自律组织。目前集中采购机构、中介代理机构或招标企业归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在集中采购机构内部从流程的规范到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都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有一个自律服务的组织,更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不至于到出现问题了再来一个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运动式检查。其次,应对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证制度,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后续教育、廉政从业实行宏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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